| 貨幣市場架構(The
Framework of The Money Mark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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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幣市場與資本市場(Money
and Capital Markets) |
貨幣市場為短期資金供需之交易場所,交易工具為一年期以下短期有價證券,亦包括金融業拆款市場。而資本市場係指一年
期以上或未定期(如股票)之有價證券交易之公開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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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幣市場功能(The
Function of The Money Market ) |
| 提供資金需求及資金供給交易之場所、建立短期利率之指標與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以調整貨幣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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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Direct
and Indirect Finance) |
直接金融係指企業在貨幣市場發行商業本票、銀行承兌匯票或在資本市場發行公司債、股票以取得資金,而間接金融主要係
向金融中介機構取得貸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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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級市場與次級市場(Primary
and Secondary Markets) |
初級市場係指資金需求者(包括政府單位、金融機構及公民營企業)為籌集資金首次出售有價證券予最初購買者之交易市場
,而次級市場係指初級市場發行後之有價證券買賣之交易市場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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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頭市場與集中市場(Over-the-counter
and Stock Exchange Market) |
店頭市場為非集中交易市場,又稱櫃檯交易市場,採議價方式進行交易,交易商品較無標準化。而集中市場如國內之證券交
易所,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交易商品均為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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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票券(Short-term
Transactions Instruments) |
| 短期票券係指期限在一年以內之票券,如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存單、本票或匯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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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庫券(Treasury
Bills, TB |
為政府調節國庫收支及穩定金融發行未滿一年之短期債務證券,發售採標售方式辦理,售發行數額、面額及期限,由財政部
洽商中央銀行衡酌發行時之實際狀況訂定。通常以公開競價標售並採單一利率標發行,到期按面額清償,發行天期通常以91
天為基數倍數發行,即91天期、182天期、273天期及364天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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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銀行及商業承兌匯票(Banker's
and Trade Acceptances, BA&TA) |
匯票係由國內外商品交易或勞務提供而產生之票據,此票據經買方或賣方承兌,稱為商業承兌匯票,若由銀行承兌,則為銀行
承兌匯票,匯票多在六個月內。
銀行承兌匯票可分二種: |
- 買方委託承兌之銀行承兌匯票:指交易過程之賣方簽發以受買方委託之銀行為付款人之匯票而經銀行承兌者。
- 賣方委託承兌之銀行承兌匯票:指交易過程之賣方將其在交易時取得之遠期支票轉讓予銀行,並依該支票金額簽發以銀
行為付款人之匯票而經銀行承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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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業本票(Commercial
Paper, CP) |
分交易性商業本票(CPⅠ)與融資性商業本票(CPⅡ),前者係因實際交易行為所產生之
交易票據,而融資性商業本票係依法
登記之公司組織與政府事業機構為籌集資金所發行之 票據,依票券金融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融資性商業本票發票人或保證金
融機構須經信用評等機構評等,票券商始得辦理保證、簽證、承銷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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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轉讓定期存單(Negotiable
Certificates of Deposit, NCDs) |
為銀行所簽發在特定期間按約定利率支付利息之存款憑證,期間為一個月至一年,分記名或無記名二種,此憑證可持有至到期日
,或中途於貨幣市場轉讓出售。另中央銀行為調節市場資金,亦會發行可轉讓定期存單,惟購買者僅限金融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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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公債(Government
Bonds) |
係政府為籌集一般施政或建設所需資金而發行之債券,目前公債發行期限二至三十年,本金償還方式有到期一次還本與分期還本
二種。又依發行層級可分中央政府公債與直轄市政府公債等。其中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可依自償性與否,區分為甲、乙二類。甲類
公債係為支應非自償性之建設資金,乙類公債為支應自償性之建設資金,投資者利息所得須課徵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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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債券(Bank
Debentures) |
金融債券,係銀行依照銀行法有關規定,為供給中期或長期信用,報經主管機關核准發行之債券,其開始還本期限不得低於兩年
,其種類包含一般金融債券、次順位金融債券、轉換金融債券、交換金融債券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債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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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債(Corporate
Bonds) |
公司為籌集中長期資金所發行之債券,可分為普通公司債與轉換公司債。前者發行者須為股票公開發行公司,而轉換公司債發行
者須為上市或上櫃公司,另公司債可視擔保有無分為有擔保公司債及無擔保公司債,如經金融機購保證可視為有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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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與承兌(Guarantees
and Acceptances) |
依票據法規定,票據保證適用於本票與匯票,而承兌僅用於匯票。所謂保證係票券商受本票發票人委託,在其簽發之本票保證,
倘本票發票人未能履行付款,則該票券商必須履行付款之責任。所謂承兌係銀行受客戶委託,擔任匯票付款人並予以承兌,承諾
於到期日支付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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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簽證與承銷(Certification
and Underwriting) |
簽證係指票券商接受本票發行人之委託,對於其發行之本票應記載事項加以審核並予簽章證明。而承銷係接受本票發行人之委託
,依約定包銷或代銷本票之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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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營與經紀(Trading-on-own-account
and Brokering) |
自營係指自行買賣並自負盈虧,而經紀係指在買賣交易上居中間人地位,撮合買賣雙方成交,以獲取經紀費用。票券商可從事各
類短期票券及政府債券之經紀及自營業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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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賣斷交易(Outright
Purchases/Sells) |
係指投資者與票券商依洽定利率買入或賣出票券至票券到期日,投資者可向票券商買斷票券,如需資金再賣斷予票券商,惟持有
期間需自負利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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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條件交易(Repo
Trade) |
附條件交易係指交易一方,先行出售有價證券,並承諾於一定期間後按雙方預先約定之價格予以買回。以票券商觀點,可分「附
買回交易」、「附賣回交易」二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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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買回交易(Repo,
RP) |
附買回交易為投資者與票券商於交易時約定,在將來特定之日期,以約定之價格,由票券商負責買回原先出售有價證券之交易,
因買回價格已確定,投資者在購買期間並無利率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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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賣回交易(Reverse
Repo, RS) |
| 附賣回交易為投資者與票券商於交易時約定,在將來特定之日期,以約定之價格,由票券商賣回原先投資者出售之有價證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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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貼現率與收益率(Discount
Rate and Yield Rate) |
貨幣市場發行票券之報價係採貼現率,在貨幣市場發行之票券,票券商係以折扣方式預利息後購入,該計算利息之利率即為貼現
率。而收益率為次級市場買賣之計價方式,表示持有票券之報酬率。因計算本金不同,由貼現率換算之實際收益率通常高於貼現
率,換算公式如下:收
收益率=貼現率/(1-貼現率x天期/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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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離課稅(Separation
Tax) |
依據所得稅法規定,短期票券之利息所得,由扣繳義務人按規定稅率扣繳稅款後,不需再列入個人綜合所得或營利事業所得,即
為分離課稅方式。目前財政部規定,購買短期票券 利息所得分離課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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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管制度(Custodial
System) |
依票券金融管理法規定,投資人向票券商購買票券,票券商應於當日交付票券,惟投資人亦可透過票券商委託銀行或專業集中保
管事業代為保管,即為第三人保管制度。目前一般投資人以附買回方式向票券商購買之票券,除國庫券委由指定銀行代為保管外
,其他票券則統一由台灣票券集中保管結算公司委託之實券保管銀行集中保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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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兌(Presenting
As Agent) |
投資人以買斷方式投資票券,在該票券到期前可委託購買之票券商代為提示兌償,票券商俟兌償後即將款項撥付予投資人。代兌
係票券商提供之服務,並不須支付手續費,惟以票券商出售予投資人之票券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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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循環信用融資(Note
Issuance Facilities, NIFs) |
係透過循環發行票券以取得中長期資金之一種融資方式,其特點為可取得中長期資金以改善財務結構,亦可使用低資金成本之短
期信用工具。一般作業方式係由發行公司與保證銀行團簽訂一中長期合約,在合約期限與額度內,發行公司可循環發行商業本票
,而發行利率由預定之投標金融機購以投標方式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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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債標售(Government
Bond Tenders) |
| 目前中央政府公債發行係採標售方式,投資人可透過經中央銀行核准之公債交易商參與投標,標售採荷蘭標方式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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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式價格標與荷蘭標(Discriminatory
and Dutch Auction) |
複式價格標係開標後按競標價格高低決定得標順序,並按其得標價格為公債發行價格,故各得標者應付金額因得標價格高低而有
所差異。而荷蘭標又稱單一價格標,並不論得標價 格高低,全部按最低得標價格作為發行價格以計算得標人應付金額,故各得標
人取得公債 之成本均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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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資說與買賣說(Financing
Method and Outright Trading Method) |
公債附條件交易之會計處理方式分為融資說與買賣說,前者認為附條件交易可視為賣方以債券向買方融資之行為,附條件交易所
成交金額與債券之公平市價並不一定相等,且賣方雖出售債券予買方,惟將於約定之日期買回,該債券相關風險仍需由賣方負擔
,會計作業並不認列買賣損益。而買賣說則視該交易如同買賣斷,會計作業認列買賣損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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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息債券(Zero-Coupon
Bonds) |
一般附息債券載有票面利率,並附有息票,可按期領息。而零息債券則無息票。零息債券在發行期間不付息,且以貼現方式發行
,到期按面額償還本息,其面額與發行價格之差額即為投資人之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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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實體公債(Book
Entry Government Bonds) |
無實體公債亦稱登錄公債,係由中央銀行及其委託之清算銀行以電腦登記相關資料,並發給公債存摺,以取代交付實體債券,因
沒有實體債券,故稱無實體公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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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續期間(Duration) |
存續期間係指投資人持有債券之平均到期年限,意即投資人回收本息之實際平均年限,可衡量每單位利率變動對債券價格之變化
量或變化百分比,以作為債券價格風險衡量指標。 零息債券因在到期日才有現金流入,故存續期間等於到期年限,而一般債券存
續期間小於到期年限。當債券到期年限相同,則票面利率愈低,存續期間愈長,係因現金回收速度較慢之故。另如票面利率相同
,則到期年限較短,存續期間亦較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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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債券凸性(Convexity) |
當利率小幅變動,可利用債券存續期間衡量債券上漲或下跌之幅度,惟當利率大幅波動,以存續期間衡量債券價格之變動與債券
價格實際變動將產生相當大之差異,主要係因未加入債券之凸性,如要精確衡量應加入債券之凸性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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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券(Yielding) |
養券之基本概念即為以短支長,一般而言,利率結構為短低長高,如市場實際利率為此一結構,則以短期資金支應所持有長期
債券,將有利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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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證金交易(Margin
Trading) |
其操作方式係投資人向債券交易商買斷債券,但在交割日僅支付一定金額之保證金,不足 款項則以買進之債券向交易商承作
附賣回交易支應,因保證金所佔比例甚低,此種交易之槓桿效果非常大。因目前市場尚缺乏明文規範,甚多債券交易商並未開
辦此項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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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期交易(When-Issued
Trading) |
係指當債券公告發行至實際發行日,市場已就該期債券進行買賣交易,而該預期交易之成
交利率會反應參與者對當時利率環境
與趨勢之看法,可作為屆時投標利率之參考。另預期交易需負交割義務,故參與者主要為債券交易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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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風險(Credit
Risk) |
| 係指票券或債券發行人無法按期兌償或支付本息之違約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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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性風險(Liquidity
Risk) |
| 因市場因素影響,參與者多為賣方或購買意願甚低,致無法出售投資標的物之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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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率風險(Interest
Risk) |
| 市場利率與票債券價格呈反向變動關係,當市場利率上揚,票債券價格將會下跌,此風險
亦稱價格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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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投資風險(Re-Investment
Risk) |
| 當債券領息時,如利率下跌,將使此息票收入之再投資收益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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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貨膨脹風險(Inflation
Risk) |
| 一般債券為固定收益債券,投資人之利息收入係依票載利率計算,當出現通貨膨脹時,固定利息收入之購買力將會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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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免疫策略(Immunization
Strategy) |
當利率上升,債券價格下跌,惟票息之再投資收入會增加。反之,當利率下降,債券價格
上漲,惟票息之再投資收入會減少。
而免疫策略即使得利率之任何變動,皆不影響原有債 券投資產生價值變動,亦即利率波動之利弊影響全部相抵,使投資人在特
定投資時間內獲 得固定之報酬。而免疫策略之作法即使投資債券之期限等於債券之存續期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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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貨發行額(Currency
Issued) |
| 指凡中央銀行發行之紙幣及硬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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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貨淨額(Net
Currency) |
係指全體貨幣機構(中央銀行及各存款貨幣機構)與中華郵政公司以外各部門持有之通貨,亦即通貨淨額=央行通貨發行額-全
體貨幣機構庫存現金-中華郵政公司庫存現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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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動準備(Liquidity
Reserves) |
依銀行法規定,為促使金融機構對其資產保持適當之流動性,規定各種新台幣存款均應提
列流動準備。目前規定流動準備不得低
於按金融機構各種存款總額百分之七,該流動準備 金額必須為超額準備、公債或經央行認可之票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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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準備(Required
Reserves) |
| 存款金融機構及中華郵政公司應每日就其各種存款餘額,按規定之存款準備率提列存款準備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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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準備部位(Reserves) |
可充當準備金之項目包括:庫存現金、存入央行準備金帳戶之存款、撥存金資中心基金專戶之存款,準備部位即為金融機構之實
際準備金,準備部位大於法定準備部份稱為超額準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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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積準備(Accumulated
Reserves) |
每日計算之法定準備與實際準備差額之累積數,即為累積準備。當累積準備出現大額負數,代表銀行準備部位不足,將會收回資
金彌補積數,則市場利率將隨之上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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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幣供給額(Money
Supply) |
係為通貨淨額加企業及個人在貨幣機構之存款,為央行貨幣政策之重要指標:
M1A=通貨淨額+支票存款+活期存款
M1B= M1A+活期儲蓄存款
M2= M1B+準貨幣(定期存款+定期儲蓄存款+外幣存款+郵政儲金+RP餘額+外國人持有之新
台幣存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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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行性支出(Regular
Expenditure) |
| 因國人支付習慣,每月月初會有大額資金從銀行體系流入民間,致銀行準備部位下降,金
融市場資金減少,會使短期利率上升。 |
| ::TOP:: |
| 季節性支出(Seasonal
Expenditure) |
| 在春節、端午、中秋等節日,因民間資金需求大幅增加,亦使金融體系資金水位下降,市
場利率隨之上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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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貨回籠(Return
of Currency) |
| 在每月中旬或節日過後,流入民間之資金將會回流至金融體系,即稱通貨回籠,將使市場
利率回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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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市場操作(Open
Market Operations) |
公開市場操作為中央銀行經常使用之調整貨幣政策之工具,當市場利率過高時,央行買入
合格之債券或票券,釋出資金以引導
市場利率回跌。當市場資金過於浮濫時,央行發行可 轉讓定期存單,收縮市場資金以引導市場利率回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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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貼現率(Rediscount
Rate) |
當市場資金不足,央行開放貼現窗口,銀行可用辦理貼現業務所持有之合格票據向央行重貼現以取得資金,該貼現率即稱重貼
現率。重貼現率調整亦為觀察央行貨幣政策之重要指標,如央行調降重貼現率,表示其貨幣政策趨於寬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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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成長率(Economic
Growth Rate) |
經濟成長率係指國內生產毛額(Gross
Domestic Product, GDP)扣除物價上漲因素之變動率,當經濟出現高成長率,為避免景氣
過熱產生通貨膨漲,央行會採緊縮之貨幣政策,引導利率上升。反之,當景氣低迷,央行貨幣政策會趨於寬鬆以刺激景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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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費者物價指數(Consumer
Price Index, CPI) |
行政院主計處每月針對國內各類商品零售價與服務類價格之變動情況,以統計方法編製消
費者物價指數,並與去年同期比較
而發佈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因穩定物價為央行首要 目標,當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過大時,央行將會採取緊縮政策以穩
定物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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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躉售物價指數(Wholesale
Price Index, WPI) |
躉售物價指數係衡量商品批發價格之指數,惟不包含服務類價格。指數編製方法與消費者
物價指數(CPI)相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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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領先指標(Leading
Indicators) |
領先指標可作為未來經濟景氣變動之衡量,目前經建會編製之領先指標綜合指數構成項目包括:製造業新接訂單指數變動率
、製造業平均每人每月工時、海關出口值變動率、貨幣供給M1B變動率、躉售物價指數變動率、股價指數變動率、台灣地區
房屋建築申請面積。當領先指標綜合指數上升時,可預期未來經濟景氣將趨熱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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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指標(Coincident
Indicators) |
同時指標係與當前經濟景氣同時變動之指標,目前經建會編製之同時指標綜合指數構成項目包括:工業生產指數變動率、
製造業生產指數變動率、製造業銷售值、製造業平均每人每月薪資變動率、票據交換金額變動率、國內貨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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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氣對策信號(Monitoring
Indicators) |
景氣對策信號可綜合判斷短期未來景氣情況,以供決策當局擬定政策參考。目前經建會編
製之景氣對策信號項目包括:貨幣
供給M1B變動率、放款金額變動率、票據交換金額變動 率、股價指數變動率、製造業新接訂單指數變動率、海關出口值變動
率、工業生產指數變 動率、製造業成品存貨率、非農業部門就業變動率。根據上述九項資訊分為五種信號:
「綠燈」表示當
時景氣穩定,政府可在穩定中採取促進成長之財金措施。「黃紅燈」表示 景氣尚穩,但在短期內有轉熱或趨穩之可能。「紅燈」
表示景氣過熱,政府可能採取緊縮 措施。「黃藍燈」表示景氣短期內有轉穩或趨於衰退之可能。「藍燈」表示景氣衰退,政
府可能採取刺激景氣復甦之寬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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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買匯與賣匯(Buying/Selling
Foreign Exchanges) |
買匯與賣匯為央行穩定匯率之操作方法,當央行為抑制新台幣大幅升值,會進場買入外匯
釋出新台幣。反之,如新台幣大幅貶值
,央行會進場賣出外匯,惟同時會縮收新台幣資金, 市場利率將會走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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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常帳與資本帳(Current
and Capital Accounts) |
國際收支包括經常帳、資本帳及誤差項。其中經常帳係記錄商品交易、勞務提供與無償性
移轉,而資本帳記錄資金流動,如直接
投資、證券投資等。當國際收支有大額順差,央行 為避免新台幣大幅升值,可能買匯以穩定匯率,此時會釋出新台幣資金,將有
助於市場利 率走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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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內外利差(Interest
Spread Between Domestic and Foreign Markets) |
國內外利差係指國內外實質利率之差距,當利差過大,將有套利資金流入或流出。例如,
新台幣實質利率較高,國外資金將匯入
國內套利。此時,外匯供給增加,新台幣升值,央 行如為穩定匯率,將可能進行買匯。因同時會釋出新台幣資金,將有助於市場
利率走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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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款利率(Interbank
Call Loan Rate) |
參加銀行同業拆款中心之會員(包括銀行、票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中華郵政公司等)可向其他會員拆入或拆出資金,其利率
即為拆款利率,拆款利率為貨幣市場短期利率指標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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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負數操作(Negative
Intervention) |
存款準備金之提存期為當月第四日至次月第三日止,銀行雖需每日計算法定準備,惟實際
準備可以不足,只要提存期累積準備為
正數即可,故銀行為增加操作利益,經常在月初利 率因例行性支出而攀高時,不彌補不足之準備部位,或擴大準備部位負數缺口
,將資金購 買票券等短期投資。如銀行從事負數操作,因會釋出資金,將有助於當時市場利率之穩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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